一.在不同的時代及國家,秘密警察定義、功用並不相同,大體上來說是以秘密方式執勤,針對國家內威脅,以保障國家安全為目的。 二.秘密警察的目的不是維持法律秩序,而是維持當政政府免受攻擊,並且經常用作政治迫害的工具。 三.在威權國家更為明顯,常做為國家級恐怖主義的行使人,監控人民思想、秘密未經審判處刑、刑求犯.下許多反人性罪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