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安全報告

出自亞太綜合安全,Asia-Pacific Comprehensive Securit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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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國家安全報告

2006年5月20日總統府公布台灣第一份國家安全報告指出,當前台灣在國家安全上面臨的威脅和挑戰,主要仍來自中國,其次是全球化與內部變遷的挑戰。報告並針對台灣面臨的處境和問題,提出國家安全新戰略。 「二○○六國家安全報告」長155頁、共分5章,內容包括:前言、台灣的新安全環境、國家安全的內外在威脅、國家安全策略及結語等,是國家安全會議首次提出的國家安全報告。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邱義仁表示,報告具有對行政院制訂政策的「法定約束力」。 總統陳水扁在序言指出,近年來,「國家安全」的憂患意識在政治民主化與社會自由化的過程中逐漸模糊,甚至由於政黨競爭與對立,使得「國家安全」甚至被某些人士賦予負面意涵。他表示,國家安全絕對不等同於任何特定政權、統治權力與地位的延續,而是攸關全民的福祉與安危。 陳總統表示,國家未來發展應以「民主台灣、永續發展」,以及「追求對話、尋求和平」作為兩大戰略主軸,這也是「國家安全報告」撰述的精神所在。 「台灣新安全環境」章節論及九一一恐怖事件後的全球安全環境、東亞安全情勢的發展、全球化的影響與衝擊,以及台灣內部轉型的挑戰與價值、機會和優勢。 「國家安全的內外在威脅」章節內容包括:中國軍事威脅的崛起、台灣週邊海域的威脅、中國外交封鎖的威脅、財經安全的威脅、人口結構安全的威脅、族群關係、國家認同與信賴危機的威脅、國土安全、疫災生物恐怖攻擊及重大基礎設施的威脅、資訊安全的威脅、中國對台三戰及其內部危機的威脅。 「國家安全策略」章節涵蓋加速國家轉型,建立質精量適的國防武力、維護海洋利益,經略藍色國土、以民主、和平、人道、互利為訴求,推動靈活的多元外交、強化永續發展且富經濟力的經濟體、制定因應新環境的人口與移民政策、落實「族群多元、國家一體」目標、構築資訊時代的資訊安全體系、建立兩岸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等。 在兩岸關係議題上,國安報告指出,為降低台海緊張,雙方應思考設立非軍事區;採取預防軍事衝突的措施;禁止施行軍事與經濟封鎖;訂定規範海上漁業活動的規則與公約;訂定雙方軍事演習的規則與公約;以適當形式軍事人員交流;設立獨立監督委員會。 國安報告表示,兩岸也可「建立可能的政治關係」,基於歷史、文化、血緣的特殊關連,建立以相互尊重為基礎、並能促進兩岸互動的政治關係。現階段討論內容還可包括彼此承認司法權、不干涉對方的外交事務、國際組織的會籍問題、以及雙方在國際社會的互動規則。 國安報告表示,21世紀的前20年,不僅是台灣要全面向上提升的關鍵轉型期,也是中國邁向民主化及自由化的機遇期,雙方的政府應該掌握機會全力打拼,不要再虛耗於政治爭辯的僵局。 面對中國全方位的外交封鎖,國安報告指出,台灣必須以靈活務實的外交新思維因應,也應從外交永續發展及在全球化、地球村架構下,思考台灣扮演的國際角色,建立明確的外交戰略目標,以跨領域的思考和規劃,有效調整資源分配,配合多元外交策略,鞏固現有邦交國,並積極拓展與非邦交國及國際社會的關係。 國安報告以「民主台灣、永續發展」為題做結,強調國安報告綜合分析國家的新安全環境,大幅超越傳統安全的概念,希望形成國家安全策略與共識,並逐漸累積相關作為,據以有效因應威脅,確保國家安全。

國安報告倡建兩岸和平互動架構

2006年國家安全報告倡建兩岸應建立「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」,並至少應包括管理雙邊關係的基本原則、貿易與經濟、預防軍事衝突措施、協商機制及建立可能的政治關係。 在基本原則部分,報告中指出,雙方對兩岸關係各有定義,定義問題的核心就在主權。兩岸有必要整理出一套普遍適用於所有關係的基本原則,進一步對兩岸進程發展出更明確的具體規則,包括和平解決爭端、協商的義務、衡平與正義及相互尊重。 在貿易與經濟部分,報告中指出,經貿往來是兩岸交流主要環節,為符合雙方在世界貿易組織(WTO)與亞太經濟合作組織(APEC)的義務,兩岸有關貿易與經濟議題的雙邊討論與措施,可在WTO多邊架構下及APEC的區域架構下進行,雙方也可選擇依WTO與APEC 的規章與精神為指導原則,另外推動雙邊進程。 在預防軍事衝突部分,報告中指出,雙方應設立非軍事區,移除戰鬥人員、設備與部署的飛彈,創造時間和空間緩衝地帶、採取預防軍事衝突的措施、禁止施行軍事與經濟封鎖、訂定規範海上漁業活動的規則與公約、訂定雙方軍事演習的規則與公約、以適當形式進行軍事人員交流及設立一個獨立的監督委員會。 在建立對話機制部分,報告中指出,可藉著對話機制尋求兩岸共利的議題,減少歧見,降低雙方當中任何一方計算錯誤或者誤判的風險,避免引發意外,進而逐漸形成共識,建立兩岸交流的架構與秩序。 在建立可能的政治關係部分,報告中指出,基於歷史、文化、血緣特殊關連,雙方應共同努力建立以相互尊重為基礎、並能促進兩岸互動的政治關係。現階段討論的內容可包括彼此承認司法權、不干涉對方的外交事務、國際組織的會籍問題及雙方在國際社會的互動規則。 國安報告宣示,台灣將持續推動一系列的政策,確保區域的穩定與世界的和平,這些政策包括台灣無意改變現狀,也堅決反對以非和平手段改變現狀、堅持維護主權在民的民主原則,台灣與中國間的未來關係發展,須尊重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自由意志選擇,任何人不得為台灣人民的自由選擇預設前提或終極目標。 台灣人民擁有平等參與國際社會的權利與義務,更願協助中國民主化、自由化發展與改善人權狀況;現階段為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與政府管理效能的憲政改革工程,將依循現行憲法規定的程序進行,任何不符合程序的主權議題,無益現狀維持,將不被處理。 充分認知北京當局堅持「一個中國原則」的立場,願不設前提、條件,在「九二香港會談所獲成果」基礎上,促進兩岸政府與政府間協商對話,積極尋求建立互動交流有效機制,消弭歧異、增進互信、解決問題。 在兩岸平等互利的基礎上,推動兩岸經貿、文化與學術等交流;積極強化並提升自我防衛能力,維護台灣民主、自由、和平的現狀不被片面改變;承諾絕不發展核子武器、生化武器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,並呼籲中國公開宣示放棄發展及使用大規模毀滅性武器。 兩岸共同商討劃定軍事緩衝區;兩岸諮商海洋資源開發、海洋污染防治、海上走私、海上安全等海事合作事宜,並尋求建立海上事件諮商機制,進而建立台海軍事安全諮商機制,逐步形成「海峽行為準則」。 共同思考兩岸設置「軍事熱線」,避免意外軍事衝突發生;推動兩岸軍事交流,增加兩岸軍事事務透明化;建構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,並在此架構下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與合作,促進東亞區域的繁榮發展。

〈引述自台灣年鑑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