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恐法

出自亞太綜合安全,Asia-Pacific Comprehensive Security

跳轉到: 導航, 搜索

九一一事件為全球帶來極大的恐懼和不安,國家安全一時成為各國政府特別重視的議題,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○○一年九月二十八日通過1373決議案,要求成員國在不少於九十天內,設立新的「反對恐佈主義法例」(以下簡稱為「反恐法」),以防範恐怖份子的襲擊。該項決議案內容廣泛,要求成員國從多方面打擊恐怖活動,包括防止並壓制為恐怖主義活動提供資助的行為,把以直接、間接和故意為該等活動提供或籌集資金的行為列作刑事罪行,在本地法例中把恐怖活動列為嚴重刑事罪行並訂定輕重得宜的罰則,以及加強交換資料和情報以打擊恐怖活動。....引自民族發展亞洲中心